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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资料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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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一小长假来临,社会公众外出旅游、购物、娱乐活动增多,公共场所人员聚集、物流集中,火灾风险加大。嵩明县消防救援大队发布节日消防安全提示,提醒社会单位和公众注意消防安全。
【提示一】
社会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,开展节前消防安全检查,落实火灾防范措施,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。节日期间加强值班值守,强化对重点部位的检查、巡查,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。
【提示二】
各乡镇、居(村)委会要加强农村消防水源、道路、用火用电、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装备器材(油料)等检查,确保水源充足,道路畅通,群众用火用电规范,消防装备器材完好。大型村寨、传统村落、古城镇要组织开展夜间防火巡查。
【提示三】
商场市场、KTV、影剧院等公共场所应落实重点岗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,保持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,保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,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,确保会报警、会引导疏散、会扑救初起火灾。
【提示四】
依法依规举办各类节庆、演出等群众性活动,场地设置、电气设备要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,配足配齐消防器材,加强人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,完善灭火疏散预案,全力确保消防安全。
【提示五】
文物古建筑和博物馆等场所要严格规范消防安全管理,加强防火检查、巡查,完善灭火疏散预案,利用固有宣传设施对游客开展消防安全提示、警示,严禁违规用火用电。
【提示六】
电气焊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,动火要经过严格审批,动火现场要清空可燃物、落实消防器材和现场监护措施。
【提示七】
居民家庭要注意安全用火用电用气,教育孩子不玩火,外出要做到“三清三关”,即:清走道、清阳台、清厨房,关电源、关气源、关门窗;严禁电动车“非法改装”“人车同屋”“进楼入户”“飞线充电”等。住宅物业服务单位应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和防火检查、巡查。
【提示八】
驾驶或乘坐交通工具外出时,要提前做好车辆维护保养,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,不占用、堵塞消防车通道,遇有执行任务的消防救援车辆及时避让;遇到险情被困车内,可使用安全锤、坚硬物品击碎车窗快速逃生。
【提示九】
进入公共场所,要注意了解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位置和逃生路线,留意消火栓、灭火器、应急包、防烟面罩等设施器材位置和使用方法;宾馆住宿时不要卧床吸烟,不乱扔烟头。
【提示十】
外出旅游提前了解目的地天气情况及防疫要求,做好自身防护、规避安全风险,不进入未开发的景点和区域,禁止违规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景区,严禁在景区动用明火和吸烟。
【提示十一】
发生火灾,请及时拨打119报警,火场逃生保持沉着冷静,不贪恋财物、不乘坐电梯、不盲目跳楼。
来源:县消防救援大队
编辑:苏应娜 卜圆圆
责编:李凌书|审核:雷霞|监制:朱忠元
发布:嵩明县融媒体中心